时间:2022-09-27 03:01:10 | 浏览: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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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9月23日)
黄石市交巡警支队
对20名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的
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
进行曝光(第六期)
交警部门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开展“敲门行动”
并通报违法市民所在单位、企业或社区
姓名:张某强
身份证号:420202199309****00
姓名:程某涛
身份证号:420202196207****00
姓名:费某花
身份证号:420222197401****23
姓名:胡某武
身份证号:422126197501****56
姓名:李某检
身份证号:420204196608****31
姓名:李某良
身份证号:420202196707****13
姓名:闵某明
身份证号:420202197009****35
姓名:汪某东
身份证号:420221196511****3X
姓名:岳某
身份证号:420203196807****2X
姓名:周某刚
身份证号:420204196404****31
姓名:樊某红
身份证号:420202197004****20
姓名:耿某苏
身份证号:420281198107****45
姓名:郭某华
身份证号:420203197808****12
姓名:黄某兰
身份证号:420202196910****29
姓名:黄某
身份证号:420702199304****65
姓名:李某惠
身份证号:420202197009****17
姓名:罗某基
身份证号:420222198202****11
姓名:阮某佩
身份证号:422123197409****30
姓名:汪某志
身份证号:420202197609****18
姓名:吴某兰
身份证号:420202198307****29
以下是违法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名单:
张某强
身份证号:420202199309****00
程某涛
身份证号:420202196207****00
费某花
身份证号:420222197401****23
胡某武
身份证号:422126197501****56
李某检
身份证号:420204196608****31
李某良
身份证号:420202196707****13
闵某明
身份证号:420202197009****35
汪某东
身份证号:420221196511****3X
岳某
身份证号:420203196807****2X
周某刚
身份证号:420204196404****31
樊某红
身份证号:420202197004****20
耿某苏
身份证号:420281198107****45
郭某华
身份证号:420203197808****12
黄某兰
身份证号:420202196910****29
黄某
身份证号:420702199304****65
李某惠
身份证号:420202197009****17
罗某基
身份证号:420222198202****11
阮某佩
身份证号:422123197409****30
汪某志
身份证号:420202197609****18
吴某兰
身份证号:420202198307****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
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
不仅是不文明行为
也是交通违法行为
更会将自己陷入危险之地
引发交通事故
因此,市民一定要文明出行
千万不要因图一时方便
抱侥幸心理闯红灯
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后悔不已
转发扩散,提醒更多人!
来源 | 综合湖北黄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