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食“野味”去狩猎,构成犯罪受严惩 --森林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10月20日上午,浮梁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经公桥派出所在林区巡查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江村乡槎口村村民司某用“电猫”猎捕野生动物。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当事人司某家中,在其家中搜...
10月20日上午,浮梁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经公桥派出所在林区巡查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江村乡槎口村村民司某用“电猫”猎捕野生动物。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当事人司某家中,在其家中搜查出用于猎捕的“电猫”主机两台和铁夹数个,并在其冰箱中发现疑似野生鸟类死体3只。民警遂立即对其进行审讯,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司某交代,从今年9月以来,为满足自己口腹之欲,分别在其居住村庄的多个山场用“电猫”、铁夹等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猎获到野猪野兔以及鸟类,其中野猪野兔已被其个人食用,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在查清犯罪事实后,森林分局已依法对司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在司某家中查获的猎捕工具
司某对其猎捕现场及猎捕的鸟类(死体)进行指认
警方提示:
野生动物身上有大量未知的病毒、细菌和寄生物。有数据表明,78%的人类新发传染病与野生动物有关。从SARS、MERS、埃博拉,再到新冠肺炎,都是直接或间接的野生动物疫源性疾病。对“野味”坚定说不,与动物和谐共处,这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大自然告诉我们的标准答案。
来源:浮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