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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请您审阅!

2022-10-04 13:41:16 2913

摘要:1月23日,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兖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祖玉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检察院2017-2021五年工作报告过去五年工作回顾2017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


1月23日,济宁市兖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兖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祖玉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7-2021五年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01


围绕中心工作

彰显检察担当


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院部署,全院干警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筑牢防控屏障。坚持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同步推进,办理妨害疫情防治案件3件,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办案5000余件次,确保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第一时间督促监管场所抓好疫情防控,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为受疫情影响的21家企业献计献策,助力企业恢复生产。

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各项要求,制定服务具体措施,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守护食品药品安全,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提起公诉4人。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排查、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3件,依法对14名涉企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不捕、不诉。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70人。

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面贯彻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组织开展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逃废金融债务犯罪等专项活动,依法办理了陈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姚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800余万元。推进“断卡”行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等新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20人。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专项监督,支持民事起诉39人,追讨欠薪52万元。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脱贫攻坚,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46名人员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余元。针对固体废弃物污染、校园周边环境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切实纠错,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90件,化解矛盾纠纷453件。通过检察长接访、首访责任制、律师参与及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矛盾就地化解,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服务保障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意向参选人员进行审核。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引领社会法治意识,被评为“济宁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民意‘5’来听”工作,被评为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02


聚焦平安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


全力投入平安兖州建设


严厉打击涉枪涉暴、“两抢一盗”等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年来,共批准逮捕1378人、提起公诉3390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410人、不起诉105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决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共提前介入3件,批准逮捕18人,提起公诉19人。着眼长效常治,圆满完成线索清仓、案件清零、行业清源等“六清”任务。严格落实“一案一整治”,发出检察建议9件,均被相关部门采纳。3个集体、7名干警被市、区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团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全力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面建立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构建综合性社会预防体系。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35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8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开展社会调查59人次,亲情会见16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0人次,犯罪记录封存14人,最大程度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7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上法治教育课8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30000余人次。

03


履行监督职责

维护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


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共监督立案37件,监督撤案32件,依法追捕、追诉漏犯7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件次,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立案8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审查刑事判决裁定2000余份,提出抗诉12件,检察长主动列席审判委员会12次,确保案件审判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5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刑事执行违规违法177件。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0件。

做强民事检察


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打造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成功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20件。着力强化民生保护,办理侵害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案件51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件,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其中办理的王某某虚假诉讼案,为国家挽回税款110余万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189件判决正确、程序合法的案件当事人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办理的赵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和解典型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与法院、行政执法部门,构建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法律监督格局,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90件。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主动延伸职能,积极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4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办理的陈某某行政申请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通过书面送达、公开宣告、联席会议等方式,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8件,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对未履职到位的相关部门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办理了全市首例英雄烈士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南四湖流域兖州段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案活动,共发现案件线索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助力“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土地资源环境保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区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有力推动我院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区人大、区政协专题视察、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均给予肯定。

04


推进司法改革

强化权力监督


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2017年,顺利完成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等机构及人员转隶工作。2018年以来,坚持在新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中实现新作为,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建立健全监检衔接机制,形成反腐合力,共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6件20人。办理的某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某挪用公款、诈骗案,济宁市院指定管辖的王某某贪污、受贿案,申某某受贿、徇私枉法案等一批大案要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认定等综合配套制度,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健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先后4次遴选员额检察官36名,“三类人员”各归其位,内设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司法责任持续压实,检察官履职能力持续提升,管理效能持续增强。

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整合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两项职能,所有刑事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办理,员额检察官或办案组对案件全程负责。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不断提高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率,办案周期平均缩短12天,办案效率大幅度提升,“案-件比”由2019年的1.61下降到目前的1.01,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1490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和辩护人参与率100%。

05


坚持从严治检

锻造过硬队伍


着力强化政治引领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有序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在深化学习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8件。全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建成党建文化长廊、标准化党建室,常态化开展“党员示范岗”、青年志愿者活动,被评为“区直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示范点”。

着力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紧扣“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的目标要求,敢于向问题“亮剑”、向顽疾“开刀”,认真开展“六大顽瘴痼疾”、机关作风顽疾、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共排查各类问题67条,已全部整改完毕,实现顽瘴痼疾问题清仓见底,受到了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高度评价。检察队伍在教育整顿中淬炼初心、锤炼党性,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进一步优化。

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


坚持“线上+线下”“政治+业务”“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结合中检网、检答网、视频培训等形式,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知识竞赛、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活动,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技能。先后有26名同志被评为省、市检察业务尖子、办案能手。

着力加强内部监督


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落实最高检《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建立检察干警廉政档案,“逢问必录”已成常态。开展廉政谈话420余人次、警示教育20余次。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


五年来,区检察院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全力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和代表委员议案提案。通过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座谈会等方式,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01条,生效法律文书2442份,重大案件信息242条,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五年来,区检察院共荣获区级以上先进集体36项、个人表彰57项,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评价示范单位”等荣誉。


| 2022年工作安排 |

2022年,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区委部署要求,以建设富强兖州、活力兖州、端信兖州、魅力兖州、幸福兖州为目标,树立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动兖州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01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02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责任,助力兖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03

坚持以司法为民为使命,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04

坚持以过硬队伍为保障,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来源:兖州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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